最近,我们关注到国外媒体有关中国企业大量出口铝材至墨西哥,然后转口美国的报道,此报道与一年前的同类报道相比并无新的内容(当时同样有外媒指称有中国企业向墨西哥大量出口铝材并转口美国),此时旧事重提,使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为今年9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USITC)召开的332听证会制造舆论。我们认为该报道引用有关人士的数据和观点严重脱离事实,混淆视听,有必要在此做出相关回应,以澄清事实。
报道称,两年前有人坐飞机看到墨西哥沙漠中囤积了近100万吨的铝材。我们对此说法的严谨性存疑。首先,坐飞机观察看到的是原铝(即电解铝)还是铝加工材?其次,凭借空中俯瞰判断地面货物的囤积数量,准确度有多高?
如果看到的是原铝,那么这批货物来自于中国的可能性极低,因为中国对原铝出口一律征收15%的关税,中国企业出口原铝基本无利可图,更没必要先出口到墨西哥再转口美国。
如果看到的是铝加工材,而且确实是来自于中国的铝加工材,按照世界海关组织(WCO)归类原则,以铝材出口报关,既不违背出口国(中国)的法律,也不违背进口国的法律。
我们不清楚该报道中美国铝挤压协会的指控是中国出口铝材到墨西哥然后直接转口到美国,还是熔化成铝合金棒再出口到美国。但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其言论都缺乏基本的专业思维和商业逻辑。
如果中国出口到墨西哥的铝材直接转口到美国,从法律上来看,这批货物不可能取得墨西哥的原产地证明,因此即便先入墨西哥,再进美国,依然要缴纳“双反”关税(2010年至今,美国向中国铝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如报道中所指,中国企业试图借绕道墨西哥规避美国税收,是不可能实现的。
更重要的是,从数据上来看,2001年到2015年,整整15年墨西哥出口美国的铝材总量仅为29.1万吨(USITC数据)。如果中国企业真的囤积近百万吨铝材搁置在墨西哥,那么按照过去出口美国的速度,要花数十年才能消化掉这些库存。这也从侧面验证了中国企业借转口贸易规避“双反”税收的情况不存在。
同时,美国铝合金进口主要来自加拿大、俄罗斯及中东地区,从墨西哥进口量较少。2001年到2015年间,墨西哥出口到美国的铝合金的总量只有30.7万吨;即便是出口量的最高年份2012年,墨西哥4.9万吨的出口量,仅占当年美国进口铝合金总量的3.1%(USITC数据)。美墨双边贸易数据也证明了重熔出口这一说法的不可信。
此外,仅凭空中俯瞰,认为墨西哥沙漠中藏匿了近百万吨铝材,这一判断不仅极不严谨,也让人怀疑其言论的动机不纯。
根据中国的海关数据,2001年到2015年中国出口墨西哥的所有铝材(包括铝条杆、铝型材、铝箔、铝板带、铝管等)总计107万吨,其中铝条杆、铝型材合计80.43万吨,这是中国所有企业15年出口到墨西哥的铝材总和。按该篇报道,似乎中国所有出口墨西哥的铝材都既不在当地使用,也没有熔化加工,全部囤积在沙漠中方能达到此报道所提的近100万吨。
该文中还提到,中国由于本土需求放缓,大量铝材出口美国。我们更不认可这一说法,过去十年来,中国一直是全球铝应用消费增长最快的国家。近五年来,中国扩大国内铝应用(尤其是在交通运输和建筑方面)的努力和成果在全球铝业界更是有目共睹,在2015年全球铝消费增速明显放缓的情况下,中国铝消费仍然保持8%左右的增长速度,而当年除中国以外的市场铝消费增速仅为1.5%。事实上,近十年来,中国每年的铝材净出口量占铝材总量比例不到10%,绝大部分铝材都由国内市场消化。
同时,中国出口美国的铝材占中国出口总量的比例并不高,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13年到2015年这一数据分别为10.1%、11.5%、11.7%。与此同时,中国也从美国进口铝材。从2013年到2015年,中国从美国进口铝材占中国进口铝材总量的比例达到7.1%、6.2%、7.0%。全球化背景下互有进出,这是世界产能分工、产品结构互补的结果,而不应被单方面解读为“倾销”。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郑重声明:中国铝加工行业既反对不正当竞争,也反对以任何借口挑起贸易摩擦,我们对这种缺乏依据、歪曲事实,仅凭主观想象指责中国企业的行为表示愤慨,美国铝挤压协会通过该报道发表的言论,更缺乏一个行业组织应有的专业、客观与公正。
注1:332,是指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2条。该条规定,USITC可对包括美国与他国产业竞争态势在内的任何涉及关税和贸易的事件,进行“常规性事实调查”并出具报告。历史上,“332条款”调查经常成为美国未来启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的“先兆”。
注2:中国市场数据来自于安泰科,国外数据安泰科综合CRU等分析机构。